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中科一体化配套湛江-廉江成品油管道工程建设项目(东海岛东山镇段)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4-03-16     作者: 新闻中心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中科一体化配套湛江-廉江成品油管道工程建设项目(东海岛东山镇段)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中科一体化配套湛江-廉江成品油管道工程建设项目(东海岛东山镇段)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你公司关于《中科一体化配套湛江-廉江成品油管道工程建设项目(东海岛东山镇段)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书》)的审批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结合有关专家和部门意见,我厅批复如下:

  一、中科炼化一体化工程配套输气管道项目位于湛江市东海岛东山镇调文村北侧海域,建设内容有一条输油管线和一条附属通信光缆,平行布置,间距5m。工程采用定水平向钻作业方式,穿越地下深度约-30~-40m,入土点位于调文村东北侧人工填土区,出土点位于调文村十字路口北侧海堤边草地,距离约1.02km。其中,输油管线mm钢管管道,设计输油量800×104t/a;附属通信光缆过海部分长约225.0m,采用φ114mm光缆套管。电缆管道入、出土两侧占用岸线(无损穿越)长度分别为19.8m和60.5m。项目申请海底电缆管道用海面积0.4520公顷,申请用海期限50年。

  经审查,《报告书》基本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要求,在《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对策、生态保护的方法和应急措施得到落实的前提下,工程建设对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可得到减缓,从海洋环境保护的角度考虑,工程建设可行。我厅同意批准《报告书》。

  二、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和法规规定,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严格按照《报告书》中确定的地点、性质、规模进行建设,合理制定施工计划、安排施工进度、划定施工范围,确保工程建设各项监管工作落实到位,避免对周边海洋生态敏感区造成不利影响。

  (二)落实施工作业污染防治措施,水平定向钻施工全套工艺流程中产生的泥浆和钻渣必须收集处理,禁止直接抛弃入海。

  (三)施工期间产生的生产、生活垃圾污水及垃圾等污染物不得到处乱丢、排放入海,应统一收集,分类集中处理;作业工程机械等含油污水应严格按规定收集,由专业机构处理。

  (四)落实林业管理部门提出的生态保护和恢复措施;做好施工期环境跟踪监视监测,定期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送环境监视测定情况。

  (五)加强风险防范,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落实施工期和营运期环境风险监管和安全生产措施,避免环境事故发生。